《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(三)按照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;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、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
(二)按照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:
(三)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 进行-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;